投稿指南
一、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来稿的文字复制比(相似度或重复率)必须低于用稿标准,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;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,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;未一稿多投。 二、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,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,可自行处理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 三、来稿经审阅通过,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,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。 四、一般来说,4500字(电脑WORD统计,图表另计)以下的文章,不能说清问题,很难保证学术质量,本刊恕不受理。 五、论文格式及要素: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全称(院系处室)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(遵从国家标准:GB\T7714-2005,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)、作者简介(100字内)、联系方式(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)。 六、处理流程:(1)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(2)我刊初审周期为2-3个工作日,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,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;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,稿件可自行处理。(3)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,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。(4) 杂志出刊后,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。 七、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:(1)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,属原创作品(包括翻译),杜绝抄袭行为,严禁学术腐败现象,严格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。(2)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,除另有说明外,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刊观点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。(3)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,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。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,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,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,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。(4)作品在《文教资料》发表后,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。(5)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《文教资料》杂志社。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,不再征询作者意见,并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九、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,或邮寄编辑部,勿邮寄私人,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。

以大职业教育观 推进职教大发展

来源:职教论坛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6-22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以大职业教育观 推进职教大发展 【光明时评】 近日,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修订草案确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,具有同等重要地位,

以大职业教育观 推进职教大发展

【光明时评】

近日,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修订草案确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,具有同等重要地位,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养多样化人才、传承技术技能、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。这些表述连同健全职业教育体系、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等内容,引起社会普遍关注。

近年来,职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,国家层面“大动作”不断。比如国务院印发“职教20条”,提出两年内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,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等等。而今,职业教育法修订也走上快车道,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期待。不过,现实中职业教育的发展,仍面临一些困难。投入上,职业教育如何摆脱政府单一投入模式,鼓励社会多元参与?管理上,教育行政部门如何与人社、工商等部门协同作业?生源上,职业教育如何实现与普通教育合理分流?教学上,职业教育如何吸收学徒制等创新模式?师资上,职业教育如何真正培养“双师型”人才?声誉上,职业教育如何能提升品质,摆脱“低层次”的刻板印象,用实力换来自身评价的改变?诸如此类,千头万绪,无系统的改革推进难以奏效。

对职业教育的总体把握和综合理解,不免影响具体领域的改革进展和推进成效。比如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关系,不仅是改革的基础,也牵动每一位学生和家长。确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分属教育不同类型的原则,帮助职业教育分立发展,自然有利于职业教育找准定位、发展自身。当然,普通教育完备的体系、对于知识和理论的重视、德智体美劳的均衡发展等,依然是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规律。而普通教育在实践、技能等方面的短板,即使在职普分立的情况下,也依然会从各个方面对职业教育产生影响。

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在1917年的《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》里提出,必须“推广职业教育”“改良职业教育”“改良普通教育”三者并重。这也正是看到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辅相成,职业教育不能完全甩开普通教育“独善其身”。此次修订草案在职普分立和职普融通方面均做了强调,但从现实出发,两者在融通方面还需更有力度、更有可行策略,职业教育在中国才能发展得更好。

此外,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关系方面,“职教20条”倡导书证融通,并在职业院校、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,而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中也指出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。在此,以能力为主导的职业培训和以学历为根本的学校教育,无论从初衷、目的还是途径来看,都有许多不同。加强两者的融合融通固然重要,但更关键的是正视两者的差别,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两者的互补和互鉴,让职业学校教育更好服务职业培训,让职业培训更好反哺职业学校教育,最终各自完善自身,壮大特色,似“车之两轮”“鸟之双翼”,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。

职业教育是个国家系统工程,要发展壮大职业教育,应该秉承系统的综合的大职业教育观,通过提高对于职业教育的总体把握和综合理解,掌握好教育内部、外部各种关系的“分”与“融”,切实做好顶层设计,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教育之光、国民之福、民族之幸。

(作者:罗容海,系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副研究员)

来源:光明日报

文章来源:《职教论坛》 网址: http://www.zjlt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2/1236.html



上一篇:第十七届煤炭职业教育校长论坛在淮南职业技术
下一篇: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

职教论坛投稿 | 职教论坛编辑部| 职教论坛版面费 | 职教论坛论文发表 | 职教论坛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职教论坛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